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

《國語》

《國語》

是中國最早的一部國別史著作。

記錄了周朝王室和魯國、齊國、晉國、鄭國、楚國、吳國、越國等諸侯國的歷史。上起周穆王西征犬戎(約前947年),下至智伯被滅(前453年)。



關於國語的作者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。

自古至今學界多有爭論,現在還沒有形成定論。

司馬遷最早提到國語的作者是左丘明,其後班固、劉知幾等都認爲是左丘明所著,還把國語稱爲《春秋外傳》。

但是在晉朝以後,許多學者都懷疑國語不是左丘明所著。

直到現在,學界仍然爭論不休,一般都否認左丘明是國語的作者,但是缺少確鑿的證據。

普遍看法是,國語是戰國初期一些熟悉各國歷史的人,根據當時周朝王室和各諸侯國的史料,經過整理加工彙編而成。

左丘明可能參與了其中的工作。



共21捲。

周語3捲

魯語2捲

齊語1捲

晉語9捲

鄭語1捲

楚語2捲

吳語1捲

越語2捲

國語按照一定順序分國排列,在內容上偏重於記述歷史人物的言論。

這是國語體例上最大的特點。



評價

國語在內容上有很強的倫理傾向,弘揚德的精神,尊崇禮的規範,

認爲“禮”是治國之本。

而且非常突出忠君思想。



國語的政治觀比較進步,反對專制和腐敗,重視民意,重視人才,

具有濃重的民本思想。



國語記錄了春秋時期的經濟、財政、軍事、兵法、外交、教育、法律、婚姻等各種內容,對研究先秦時期的歷史非常重要。

申胥諫許越成

申胥諫許越成    國語
  吳王夫差乃告諸大夫曰:「孤將有大志於齊,吾將許越成,而無拂吾慮。若越既改,吾
又何求?若其不改,反行,吾振旅焉。」
  申胥諫曰:「不可許也。夫越非實忠心好吳也,又非懾畏吾兵甲之彊也。大夫種勇而善
謀,將還玩吳國於股掌之上,以得其志。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,故婉約其辭,以從逸
王志,使淫樂於諸夏之國,以自傷也。使吾甲兵鈍獘,民人離落,而日以憔悴,然後安受吾
燼。夫越王好信以愛民,四方歸之,年穀時熟,日長炎炎。及吾猶可以戰也,為虺弗摧,為
蛇將若何?」
  吳王曰:「大夫奚隆於越,越曾足以為大虞乎?若無越,則吾何以春秋曜吾軍士?」乃
許之成。
  將盟,越王又使諸稽郢辭曰:「以盟為有益乎?前盟口血未乾,足以結信矣。以盟為無
益乎?君王舍甲兵之威以臨使之,而胡重於鬼神而自輕也?」吳王乃許之,荒成不盟。

諸稽郢形成於吳

諸稽郢形成於吳    國語

  吳王夫差起師伐越,越王句踐起師逆之。大夫種乃獻謀曰:「夫吳之與越,唯天所授,
王其無庸戰。夫申胥、華登簡服吳國之士於甲兵,而未嘗有所挫也。夫一人善射,百夫決拾
,勝未可成也。夫謀必素見成事焉,而後履之,不可以授命。王不如設戎,約辭行成,以喜
其民,以廣侈吳王之心。吾以卜之於天,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,將必寬然有伯諸
侯之心焉。既罷弊其民,而天奪之食,安受其燼,乃無有命矣。」

  越王許諾,乃命諸稽郢行成於吳,曰:「寡君句踐使下臣郢不敢顯然布幣行禮,敢私告
於下執事曰:昔者越國見禍,得罪於天王。天王親趨玉趾,以心孤句踐,而又宥赦之。君王
之於越也,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。孤不敢忘天災,其敢忘君王之大賜乎!今句踐申禍無良,
草鄙之人,敢忘天王之大德,而思邊垂之小怨,以重得罪於下執事?句踐用帥二三之老,親
委重罪,頓顙於邊。

  「今君王不察,盛怒屬兵,將殘伐越國。越國固貢獻之邑也,君王不以鞭箠使之,而辱
軍士使寇令焉。句踐請盟:一介嫡女,執箕嶹以(日亥)姓於王宮;一介嫡男,奉槃匜以隨諸
御;春秋貢獻,不解於王府。天王豈辱裁之?亦征諸侯之禮也。

  「夫諺曰:『狐埋之而狐搰之,是以無成功。』今天王既封植越國,以明聞於天下,而
又刈亡之,是天王之無成勞也。雖四方之諸侯,則何實以事吳?敢使下臣盡辭,唯天王秉利
度義焉!」

王孫圉論楚寶

王孫圉論楚寶    國語
  王孫圉聘於晉,定公饗之,趙簡子鳴玉以相,問於王孫圉曰:「楚之白珩猶在乎?」對
曰:「然。」簡子曰:「其為寶也,幾何矣。」

  曰:「未嘗為寶。楚之所寶者,曰觀射父,能作訓辭,以行事於諸侯,使無以寡君為口
實。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訓典,以敘百物,以朝夕獻善敗於寡君,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;又
能上下說於鬼神,順道其欲惡,使神無有怨痛於楚國。又有藪曰雲連徒洲,金木竹箭之所生
也。龜、珠、角、齒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備賦,以戒不虞者也。所以共幣帛,以賓享於
諸侯者也。若諸侯之好幣具,而導之以訓辭,有不虞之備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於
諸侯,而國民保焉。此楚國之寶也。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寶之焉?

  「圉聞國之寶六而已。明王聖人能制議百物,以輔相國家,則寶之;玉足以庇廕嘉穀,
使無水旱之災,則寶之;龜足以憲臧否,則寶之;珠足以禦火災,則寶之;金足以禦兵亂,
則寶之;山林藪澤足以備財用,則寶之。若夫譁囂之美,楚雖蠻夷,不能寶也。」

叔向賀貧

叔向賀貧    國語

  叔向見韓宣子,宣子憂貧,叔向賀之。

  宣子曰:「吾有卿之名,而無其實,無以從二三子,吾是以憂,子賀我何故?」對曰:
「昔欒武子無一卒之田,其宮不備其宗器,宣其德行,順其憲則,使越于諸侯,諸侯親之,
戎、狄懷之,以正晉國,行刑不疚,以免於難。及桓子驕泰奢侈,貪慾無藝,略則行志,假
貸居賄,宜及於難,而賴武之德,以沒其身。及懷子改桓之行,而修武之德,可以免於難,
而離桓之罪,以亡於楚。夫郤昭子,其富半公室,其家半三軍,恃其富寵,以泰于國,其身
尸於朝,其宗滅於絳。不然,夫八郤,五大夫三卿,其寵大矣,一朝而滅,莫之哀也,唯無
德也。今吾子有欒武子之貧,吾以為能其德矣,是以賀。若不憂德之不建,而患貨之不足,
將弔不暇,何賀之有?」

  宣子拜稽首焉,曰:「起也將亡,賴子存之,非起也敢專承之,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
賜。」

敬姜論勞逸

敬姜論勞逸    國 語
  公父文伯退朝,朝其母,其母方績,文伯曰:「以歜之家而主猶績,懼干季孫之怒也。
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?」其母歎曰:「魯其亡乎?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?居,吾語女。昔
聖王之處民也,擇瘠土而處之,勞其民而用之,故長王天下。夫民勞則思,思則善生;逸則
淫,淫則忘善;忘善則惡心生。沃土之民不材,淫也。瘠土之民,莫不嚮義,勞也。

  是故天子大采朝日,與三九公九卿,祖識地德,日中考政,與百官之政事。師尹惟旅牧
相,宣序民事。少采夕月,與大史司載糾虔天刑。日入,監九御,使潔奉禘郊之粢盛,而後
即安。諸侯朝修天子之業命,晝考其國國職,夕省其典刑,夜儆百工,使無慆淫,而後即安
。卿大朝考其職,晝講其庶政,夕序其業,夜庀其家事,而後即安。士朝受業,晝而講貫,
夕而習復,夜而計過,無憾,而後即安。自庶人以下,明而動,晦而休,無日以怠。王后親
織玄紞,公侯之夫人,加之紘綖。卿之內為大帶,命婦成祭服。列士之妻,加之以朝服。自
庶士以下,皆衣其夫。社而賦事,蒸而獻功,男女效績,愆則有辟。古之制也!君子勞心,
小人勞力,先王之訓也!自上以下,誰敢淫心舍力?

  今我寡也,爾又在下位,朝夕處事,猶恐忘先人之業。況有怠惰,其何以避辟?吾冀而
朝夕修我,曰:『必無廢先人。』爾今曰:『胡不自安?』以是承君之官,余懼穆伯之絕祀
也?」
  仲尼聞之曰:「弟子志之,季氏之婦不淫矣!」  

里隔斷罟匡君

里隔斷罟匡君    國 語

  宣公夏濫於泗淵,里革斷其罟而棄之,曰:「古者大寒降,土蟄發,水虞於是乎講罛罶
,取名魚,登川禽,而嘗之寢廟,行諸國,助宣氣也。鳥獸孕,水蟲成,獸虞於是乎禁罝羅
,矠魚鱉以為夏犒,助生阜也。鳥獸成,水蟲孕,水虞於是禁罝罜(上网下鹿),設阱鄂,以
實廟庖,畜功用也。且夫山不槎櫱,澤不伐夭,魚禁鯤鮞,獸長麑(上鹿下夭),鳥翼鷇卵,
蟲舍蚳蝝,蕃庶物也,古之訓也。今魚方別孕,不教魚長,又行網罟,貪無藝也。」

  公聞之曰:「吾過而里革匡我,不亦善乎!是良罟也,為我得法。使有司藏之,使吾無
忘諗。」師存侍,曰:「藏罟不如寘里革於側之不忘也。」

展禽論祀爰居

展禽論祀爰居    國 語
  海鳥曰「爰居」,止於魯東門之外三日,臧文仲使國人祭之。
  展禽曰:「越哉,臧孫之為政也!夫祀,國之大節也;而節,政之所成也。故慎制祀以
為國典。今無故而加典,非政之宜也。
  「夫聖王之制祀也,法施於民則祀之,以死勤事則祀之,以勞定國則祀之,能禦大災則
祀之,能扞大患則祀之。非是族也,不在祀典。
  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,其子曰柱,能殖百穀百蔬;夏之興也,周棄繼之,故祀以為稷。
共工氏之伯九有也,其子曰后土,能平九土,故祀以為社。黃帝能成命百物,以明民共財,
顓頊能修之。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,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,舜勤民事而野死,鯀鄣洪水而殛
死,禹能以德修鯀之功,契為司徒而民輯,冥勤其官而水死,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,稷勤百
穀而山死,文王以文昭,武王去民之穢。故有虞氏禘黃帝而祖顓頊,郊堯而宗舜;夏后氏禘
黃帝而祖顓頊,郊鯀而宗禹;商人禘舜而祖契,郊冥而宗湯;周人禘嚳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
武王;幕,能帥顓頊者也。有虞氏報焉;杼,能帥禹者也,夏后氏報焉;上甲微,能帥契者
也,商人報焉;高圉、大王,能帥稷者也,周人報焉。
  凡禘、郊、祖、宗、報,此五者國之典祀也。「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,皆有功烈於民者
也;及前哲令德之人,所以為明質也;及天之三辰,民所以瞻仰也;及地之五行,所以生殖
也;及九州名山川澤,所以出財用也。非是,不在祀典。
  「今海鳥至,己不知而祀之,以為國典,難以為仁且智矣。夫仁者講功,而智者處物。
無功而祀之,非仁也;不知而不能問,非智也。今茲海其有災乎?夫廣川之鳥獸,恆知避其
災也。」
  是歲也,海多大風,冬煖。文仲聞柳下季之言,曰:「信吾過也,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
。」使書以為三筴。

單子知陳必亡

單子知陳必亡    國 語
  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。遂假道於陳,以聘於楚。火朝覿矣,道茀不可行,候不在疆,司
空不視塗,澤不陂,川不梁,野有庾積,場功未畢,道無列樹,墾田若蓺,膳宰不致餼,司
里不授館,國無寄寓,縣無施舍,民將築臺於夏氏。及陳,陳靈公與孔寧、儀行父南冠以如
夏氏,留賓不見。

  單子歸,告王曰:「陳侯不有大咎,國必亡。」王曰:「何故?」對曰:「夫辰角見而
雨畢,天根見而水涸,本見而草木節解,駟見而隕霜,火見而清風戒寒。故先王之教曰:『
雨畢而除道,水涸而成梁,草木節解而備藏,隕霜而冬裘具,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。』故夏
令曰:『九月除道,十月成梁。』其時儆曰:『收而場功,戓而畚梮,營室之中,土功其始
。火之初見,期於司里。』此先王所以不用財賄,而廣施德於天下者也。今陳國火朝覿矣,
而道路若塞,野場若棄,澤不陂障,川無舟梁,是廢先王之教也。

  「周制有之曰:『列樹以表道,立鄙食以守路。國有郊牧,疆有寓望,藪有圃草,囿有
林池,所以禦災也。其餘無非穀土,民無懸耜,野無奧草。不奪民時,不蔑民功。有優無匱
,有逸無罷。國有班事,縣有序民。』今陳國道路不可知,田在草閒,功成而不收,民罷於
逸樂,是棄先王之法制也。

  「周之秩官有之曰:『敵國賓至,關尹以告,行理以節逆之,候人為導,卿出郊勞,門
尹除門,宗祝執祀,司里授館,司徒具徒,司空視塗,司寇詰姦,虞人入材,甸人積薪,火
師監燎,水師監濯,膳宰致饔,廩人獻餼,司馬陳芻,工人展車,百官以物至,賓入如歸。
是故小大莫不懷愛。其貴國之賓至,則以班加一等,益虔。至於王吏,則皆官正蒞事,上卿
監之。若王巡守,則君親監之。』今雖朝也不才,有分族於周,承王命以為過賓於陳,而司
事莫至,是蔑先王之官也。

  「先王之令有之曰:『天道賞善而罰淫,故凡我造國,無從非彝,無即慆淫,各守爾典
,以承天休。』今陳侯不念胤續之常,棄其伉儷妃嬪,而帥其卿佐以淫於夏氏,不亦瀆(女
賣)姓矣乎?陳,我大姬之後也。棄袞冕而南冠以出,不亦簡彝乎?是又犯先王之令也。

  「昔先王之教,懋帥其德也,猶恐殞越。若廢其教而棄其制,蔑其官而犯其令,將何以
守國?居大國之閒,而無此四者,其能久乎?」

  六年,單子如楚。八年,陳侯殺於夏氏。九年,楚子入陳。

襄王不許請隧

襄王不許請隧    國 語
  晉文公既定襄王郟,王勞之以地。辭,請隧焉,王弗許。曰:「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,
規方千里,以為甸服。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;以備百姓兆民之用;以待不庭不虞之患。其
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,使各有寧宇,以順及天地,無逢其災害。先王豈有賴焉?內官不過九
御,外官不過九品,足以供給神祇而已,豈敢厭縱其耳目心腹,以亂百度。亦唯是死生之服
物、采章,以臨長百姓,而輕重布之,王何異之有?
  今天降禍災於周室,余一人僅亦守府,又不佞以勤叔父,而班先王之大物,以賞私德。
其叔父實應且憎,以非余一人。余一人豈敢有愛,先民有言曰:『改玉改行。』叔父若能光
裕有德,更姓改物,以創制天下,自顯庸也,而縮取備物以鎮撫百姓。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
,何辭之有與?若猶是姬姓朼也,尚將列為公侯,以復先王之職,大物其未可改也。叔父其
懋昭明德,物將自至,余何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,以忝天下。其若先王與百姓何?何政令之
為也?若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焉,余安能知之?」

召公諫厲王止謗

召公諫厲王止謗    國 語
  厲王虐,國人謗王,召公告曰:「民不堪命矣!」王怒,得衛巫,使監謗者。以告,則
殺之。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
  王喜,告召公曰:「吾能弭謗矣,乃不敢言。」
  召公曰:「是障之也,防民之口,甚於防川。川壅而潰,傷人必多,民亦如之。是故為
川者決之使導;為民者宣之使言。故天子聽政,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;瞽獻曲;史獻書;師
箴;瞍賦;矇誦;百工諫;庶人傳語;近臣盡規;親戚補察;瞽史教誨;耆艾修之;而後王
斟酌焉,是以事行而不悖。
  民之有口,猶土之有山川也,財用於是乎出;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,衣食於是乎生;口
之宣言也,善敗於是乎興。行善而備敗,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。夫民慮之於心,而宣之於
口,成而行之胡可壅也。若壅其口,其與能幾何?」
  王弗聽,於是國人莫敢出言。三年,乃流王於彘。

祭公諫征犬戎

祭公諫征犬戎    國 語
  祭公謀父諫曰:「不可。先王耀德不觀兵。夫兵戢而時動,動則威,觀則玩,玩則無震
。是故周文公之頌曰:『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。我求懿德,肆于時夏,允王保之。』先王之
於民也,懋正其德而厚其性,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,明利害之鄉,以文修之,使務利而避害
,懷德而畏威,故能保世以滋大。
  「昔我先王世后稷,以服事虞、夏。及夏之衰也,棄稷不務,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,而
自竄于戎、狄之閒,不敢怠業,時序其德,纂修其緒,修其訓典,朝夕恪勤,守以敦篤,奉
以忠信,奕世載德,不忝前人。至于武王,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,事神保民,莫弗欣喜
。商王帝辛,大惡於民。庶民不忍,欣戴武王,以致戎于商牧。是先王非務武也,勤恤民隱
而除其害也。
  「夫先王之制:邦內甸服,邦外侯服,侯、衛賓服,蠻、夷要服,戎、狄荒服。甸服者
祭,侯服者祀,賓服者享,要服者貢,荒服者王。日祭、月祀、時享、歲貢、終王,先王之
訓也。有不祭則修意,有不祀則修言,有不享則修文,有不貢則修名,有不王則修德,序成
而有不至則修刑。於是乎有刑不祭,伐不祀,征不享,讓不貢,告不王。於是乎有刑罰之辟
,有攻伐之兵,有征討之備,有威讓之令,有文告之辭。布令陳辭而又不至,則增修於德而
無勤民於遠,是以近無不聽,遠無不服。
  「今自大畢、伯士之終也,犬戎氏以其職來王,天子曰:『予必以不享征之,且觀之兵
。』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!吾聞夫犬戎樹惇,帥舊德而守終純固,其有以禦我矣!

  王不聽,遂征之,得四白狼,四白鹿以歸。自是荒服者不至